广西崇左市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加强左江流域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2-09-2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今年以来,广西崇左市积极发挥“河长+检察长”联合执法作用,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市水利局联合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崇左市河长办、市检察院、市水利局重点对左江流域落实水土保持整改措施不力、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及时,以及未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个别企业进行检查和约谈,对企业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明确告知相关责任单位各自的职责范围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检查组根据违法情况,将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检察院公益诉讼科,严格督促企业主体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相关法定义务,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
据悉,崇左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将继续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大对左江流域生态保护力度,加大对破坏水环境、水生态、水土保持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和监督力度。
(供稿:广西崇左市河长办、崇左市水利局 刘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