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福建省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05-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17日,福建省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深入涵江区实地察看庄边镇西音水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大洋乡龙江溪综合治理情况,实地检查水库、江河等生产建设项目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等方式了解“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

检查组指出,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主线,着力建机制、抓治理、强监管、提效能,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呈现“双下降”态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检查组明确,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就是要深入推进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一要坚持“大水保”理念和“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提升水土保持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二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大水土保持预防、治理投入,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树立管行业就要管水保的理念,提高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三要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工作,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乡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应当在规划中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四要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部门责任清单,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五要广泛开展宣传,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引导全社会增强水土保持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供稿:福建省水利厅水保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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