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对甘肃一企业实施水土保持信用惩戒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4-10-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2024年9月29日,黄委在黄河网发布公告,将甘肃平山湖综合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同时按程序上报水利部,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
经查,由该公司负责建设的甘肃平山湖矿区平山湖一号煤矿项目存在开工前未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此,黄委依法要求其停止“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明确要求该公司在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甘肃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对其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同时,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经告知-申辩-复核-认定等程序,黄委决定将其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自水利部2020年起推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以来,黄委依法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已将多个项目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实施信用惩戒,有效发挥了警示和震慑作用,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供稿:黄委水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