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六部门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25-02-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近日,攀枝花市水利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和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印发文件,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一、明确要求,全面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在全面梳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有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要求,精简优化审批报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信息互通,实现监管信息全面共享。明确各部门监管信息共享要素,实现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开工、补偿费征收和项目验收信息等的实时共享互通。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各部门能够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提前介入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空白和重复监管现象,提高监管效率。
三、主动作为,服务保障项目合规推进。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在批复文件里提示水土保持方案办理事宜;市水利局根据审批信息,主动向建设单位发送水土保持工作提示函,告知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根据住建部门核发的项目施工许可证,市水利局发出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通知,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项目验收主持单位或备案单位提供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市水利局提醒建设单位依法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合发力、靠前服务,积极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帮助建设单位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依法依规推进。
四、协同执法,违法线索移交迅速处理。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和联动执法,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案件通报移送等制度;加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司法保障监督作用,形成严厉打击破坏水土保持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水土保持秩序。
(供稿:攀枝花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