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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重庆市水土保持办法实施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5-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18日下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主持会议,重庆市水利局局长王爱祖、重庆市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张敏就贯彻落实《办法》分别进行了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常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了报告,市水利局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爱祖局长就《办法》实施以来宣传贯彻情况、施行后成效、设定的行政事项实施情况、配套文件制定及执行情况、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对新实施办法的影响、施行后存在的主要问题、恳请支持事项进行了汇报。张敏主任委员就《办法》实施以来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实施后所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贯彻实施《办法》的建议进行了报告。
    会议代表就报告进行了讨论发言。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定宇、杜黎明、沈金强、郑洪就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减少泥沙量、水土流失面积等问题进行了询问,并提出了开展人大执法检查、搞好新一轮水土流失调查、做好水土流失减法和生态保护加法、强化执法手段等工作建议。
    张轩主任肯定了重庆市《办法》施行以来在摸清生态脆弱地区水土流失现状、治理成效、争取国家投资、探索治理模式、复核划分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治理减沙效益等工作成效,要求水利部门加强宣传,将水土流失调查常态化,适时发布水土流失数据,让全社会关注和关心水土保持;抓紧落实相关配套文件,研究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同时,要求各级人大将新《水土保持法》和《办法》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执法检查。
    重庆市水利局水土保持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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