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谋县发展民营水保的经验和做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云南省元谋县在“长治”工程建设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扶持发展购买、开发“四荒”面积50亩以上的水保专业户、重点户203户,全县数以千计的农户进行了50亩以下的“家庭式”、“园林式”的袖珍型“四荒”开发治理工程;众多公司参与了水土流失治理,以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式营运。先后涌现出被财政部、水利部命名的“全国四荒开发治理示范户”郑子琼(购买了5000亩荒山进行开发,经济效益已逐步体现),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土保持先进个人”的退伍军人潘连兴(10年间投入230万元,绿化了2300亩荒山),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民营水保先进个人” 黄有春(2001年6月投入了380万资金,拥有500亩经果林,绿化了1800亩荒山,同时成立“元谋县龙眼葡萄产业协会”,带动农户种植龙眼、芒果3000亩)等民营带头人。
云南省元谋县发展民营水保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一、制定优惠激励政策,不断改革创新。新一期“长治”工程一开始,元谋县就出台了《关于“长治”工程第七期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补助标准及奖惩办法的暂行规定》,规定中明确了扶持原则、扶持项目及补助标准,一切单位、集体和个人在治理区开发“四荒”的均享受平等政策。
二、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集民智、尊民意,推进民营水保发展。在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守程序:一是进村入户宣传动员,充分听取群众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意见和看法。二是项目论证,将初步设计及时告知群众,征求当地村组领导和群众代表意见,以此来调动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和吸引民间资金的投入。三是施工前项目公示,给群众一个明白。四是竣工后公示,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公告。
三、积极探索“协会参与式”治理模式。通过大力发展农业技术协会,走“协会、公司、经纪人”三位一体的组织形式和“好品种加订单”的经营模式。水土保持治理区的群众可以自愿选择并加入协会,种植林果,水土保持部门给群众补助一定的苗款,林果的种植、管理、销售则由“协会”去运作,既实现了农民的增收,也实现了水土保持的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指导,搞好服务。水保办专门设立水土保持技术指导站,负责全县水保技术推广和指导工作。成立水保科技推广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水保科技的推广和名、特、优林果品种的引进等。通过政策导向、市场导向和利益导向,引导社会开发水保产业,投入水保建设。按经济规律,在不加重农民负担、不强迫命令、不强行摊派的前提下,发动群众自愿投入。加强民营水保专业户、重点户的指导,水保部门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实地考察、指导、规划,并造册登记,纳入管理,最后按政策标准给予扶持。
如今,“长治”新一期工程已经全面展开,元谋人正满怀信心地向全面恢复元谋生态和大力发展绿色产业目标阔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