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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湟水流域项目2005年复查工作结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管理办法”的要求,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强化管理职能,促进项目建设,近期组织技术人员对2004年黄河水保生态工程的建设任务进行了复查。
    检查内容包括年度计划执行、工程质量、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档案资料等方面。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对西宁项目区的后子沟流域、清水沟流域、庙沟流域、毛家寨流域,互助项目区的纳隆沟流域、马圈沟流域等进行了检查。外业检查随机抽取了林草图斑进行了实地检查。内业检查了计划任务完成数量、建设措施是否与设计一致,项目资金管理、档案资料、自查报告等。
    1、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从检查结果来看,截止2004年12月底,据黄河监理公司的核实数据,青海省湟水流域项目2004年共完成治理面积35.31km2,占计划任务的100%,其中基本农田170.8hm2,占计划的100.5%;造林2250hm2,占计划的100%;人工种草663.33hm2,占计划的100%;围栏封育450 hm2,占计划的100%;淤地坝33座,占计划的94%;项目区共下达骨干工程4座,开工建设4座,到2004年底除互助县兴隆、周家大沟骨干坝及两座淤地坝,大通县窑庄、洪水沟5#骨干坝开工在建外,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共完成中央投资396.6万元。
    2、项目建设特点。在项目工程实施中,青海省严格按照黄委会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有关管理办法执行,省水土保持部门积极督促,在各项目区大力推行项目规范管理,做到了项目管理机构健全,各级职责分明,技术服务到位。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中央投资基建项目实行报帐拨付制,同时,将报帐制与检查验收制度相结合,杜绝虚报、多报的现象发生。建设单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2003年计划的中央资金青海省已及时全部拨付到项目区各县。
   按档案管理的要求,项目区各县基本建立健全有关项目资料,从项目可研、规划设计、年度计划、年度检查、工作总结、竣工报告、图表、监理资料等由专人负责建立档案资料。
    3、存在问题及对策。在复查中,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档案资料不齐全,造林整地标准较低,梯田没有地埂、边埂没有拍实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情况向建设单位进行通报,要求各建设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反思、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对各类措施进行补充完善,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全面完成黄河生态工程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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