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进展顺利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5年8月2日至5日,在山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杨树森副处长的带领下,水土保持处与有关市水利局一同对全省实施的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现场察看和听取汇报的方式,重点对生态修复监测、小流域治理和宣传管护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认为,山东省实施的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工作扎实有力,工程效果明显,为下一步实施生态修复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做法,但工程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同时,检查组对工程的进一步实施作了要求和部署。
淄博市淄川区、临沂市平邑县和莱芜市莱城区是我省实施的三个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工程规划实施期为三年(2003—2005年),实施生态修复区总面积762.53平方公里。自2002年起工程实施以来, 各试点县(区)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和3县(区)《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实施方案》严格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工程进展顺利。截止目前,已完成总投资1423万元,其中安排国债水土保持项目中央资金260万元。已封禁面积365平方公里,营造和补植水保林3880公顷,新建和改造经果林2070公顷,修建塘坝43座、蓄水池74座、拦河坝26座、谷坊93座、沟道护岸22千米。经过近三年来的实施,工程已取得了显著成效。监测表明,修复区内的植被覆盖度明显增加,水土流失减轻,动植物种类不断增加,植物群落逐步趋于合理,洪涝灾害减轻,病虫害明显减少。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还促进了农作物的增产增收和旅游业的发展,如今修复区内的峨庄、房干、大峪沟等小流域,已成为人们观光休闲的好去处。平邑县自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以来,修复区内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高出全县平均水平156元。
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同时,各试点县分别与山东农业大学、临沂师范学院合作,深入开展生态修复监测研究工作,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与科研教育呈现“双赢”局面。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试点县利用高校的人才和技术,为生态修复工程提供监测研究成果;合作院校则利用修复区提供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开展科研教学工作,生态修复区成为院校的科研教学试验基地。目前,监测研究工作进展顺利,并已取得了初步成果。该项工作的开展,不仅实现对生态修复过程的动态监测,对工程实施效果进行科学评价,还将为我省今后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供有益的探索。
各试点县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试点县均成立以县(区)长为组长,分管县(区)长为副组长,水利(水保)、计划、财政、林业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乡镇长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政府主导、水保牵头、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的方式,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共同治理,保证试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并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水事活动,以电视、广播、报刊、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增强群众的水土保持观念,使水保生态修复成为全民自觉参与的行动。
二是提供政策保障,强化预防监督。各试点县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生态修复工程需要,出台相应政策,保障试点工程的顺利开展。县(区)政府制定颁布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实施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有关乡镇制定相应的乡规民约。同时从人员、制度入手,加大修复区内水土保持监督管护力度,形成县、乡、村、组四级监督管护网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三同时”、“三权一方案”制度。
三是突出抓好生态修复监测与科研工作。通过与院校合作,对项目区内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系统全面的监测,综合评价项目区各种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措施的成效,探索生态修复的规律,正确指导生态修复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是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试点县成立了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施工技术指导小组,对工程建设实行严格的工序管理和质量监督,为群众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并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帐专人、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感受到生态修复工程是党和政府为人民谋福利的民心工程、致富工程。
五是合理开发利用“四荒”资源,落实成果管护。试点县在实施生态修复过程中,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视合理开发利用“四荒”资源为增强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和满足群众增收致富的有利条件。按照“谁购买、谁治理、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开发利用“四荒”资源和改革水保设施产权制度,走“民建、民营、民管”的路子,使工程的使用和管护得到真正落实。
山东省水土保持处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