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对昆明市部分国家重点开发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23-24日,由云南省水利厅杨荣新副厅长、李新尧助理巡视员分别带队,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总站等省级相关部门组成的国家重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工作组,对全省部分铁路、公路、石化、水电站等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的第一站即是对我市辖区内正在建设中的沾(益)-昆(明)铁路、昆(明)-安(宁)公路、中石化成品输油管线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监督执法。昆明市水利局以及西山、安宁、官渡、嵩明、寻甸县水务局的领导及水土保持部门积极参与并配合了工作检查。
这次检查以认真、全面贯彻国家《水土保持法》、《云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防治措施实施情况为主要内容。在昆明市2天的检查中,3项重点工程业主单位领导重视生态保护,在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等主要方面做得较好。但也检查出个别施工标段在建设中随意变更工程取、弃渣场,先拦后弃的原则贯彻的不好,拦挡设施不完善;个别地段因随意弃土弃渣,阻塞淤积河沟、水渠,不同程度的影响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有个别工段存在着未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同时施工的情况;还有的项目尚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工作组分别就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逐项、逐件地向业主或建设单位进行了意见反馈,并逐一提出补充完善水土保持工程的整改意见。
据悉,在全面监督检查结束后,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检查组将就各项目的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意见,及时反馈到业主或建设单位,并督促落实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对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对由此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单位,将给予责令停业或停工整顿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