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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蓝田县印发《蓝田县淤地坝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加强淤地坝建设管理,充分发挥防洪保安能力和拦泥淤地、灌溉、养殖等生态、社会、经济效益,蓝田县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陕西省有关办法、规定,于2005年9月14日以蓝政发[2005]59号印发了《蓝田县淤地坝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共分6章36条,内容涉及淤地坝建设、淤地坝的产权归属、淤地坝的管理、法律责任等。该办法的印发执行,将对蓝田县淤地坝建设产生积极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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