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局2006年工作要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将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的各项工作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的生态环境,推进新农村牧区建设步伐,全面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基础。
“十一五”期间,青海省水土保持工作总的要求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认真落实水利部治水新思路和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精神,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减少江河泥沙,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科学防治;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充分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牧区提供支撑和保障。按照这个要求,要着重抓好三大工程和八项重点工作。
三大工程:一是抓好淤地坝坝系建设,发挥其拦沙蓄水淤地的综合功能,改进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有效减少入黄泥沙,确保黄河长治久安;二是抓好长江、黄河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切实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建设好祖国的生态屏障;三是抓好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建设,以大项目、大治理带动大宣传、大规模、高效益,并由此进一步提高全民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意识,推动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大发展。
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综合治理,继续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沟道工程为主体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多出精品,探索出更加适应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路子;二是要强化监督保护工作,控制人为水土流失。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加强对现有植被和治理成果的保护,突出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三是要做好生态自我修复工作,促进大面积植被恢复,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工作思路;四是要突出监测预报的地位,为生态建设提供科学支撑,要逐步建立和健全全省水土流失动态数据库,定期向社会公告;五是要抓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和项目的储备,从根本上扭转过去“等、靠、要”的思想;六是拓展城镇水保工作,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七是要逐步开展面源污染控制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八是继续加强宣传、科研工作的重要地位,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和建设生态的重要性,力争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并积极加大科研工作,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