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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水利厅对文山马鹿塘水电站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公布,第24号修改)的规定,2006年3月8日由云南省水利厅杨荣新副厅长带队,省、州、县水利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在麻栗坡县召开了文山马鹿塘水电站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
    马鹿塘水电站一期工程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境内的盘龙河上。电站为引水式电站,电站装机容量100MW,主要由首部枢纽、引水隧洞工程和厂区枢纽三部分组成。工程总投资为44700万元。工程于2002年1月开工建设,两台机组分别于2004年10月、2005年1月投入运行。文山马鹿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前期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施工中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监测;竣工阶段严格按照提纲完成了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同时完成了技术评估报告。在工程建设中马鹿塘公司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认真实施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三同时”的要求没。按规定上交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验收委员及参会代表实地查勘了厂房、隧洞、弃渣场、大坝等的整治防护措施和植被恢复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编制、施工、监理、监测、评估单位的汇报后,结合有关资料和现场查勘情况,就马鹿塘水电站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验收委员会认为:马鹿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合理,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总体合格,植物品种选择适当,成活率较高,试运行期间水土保持设施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保证了主体工程的安全运行。管养责任落实,基本达到验收标准,同意马鹿塘水电站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行。
验收委员会提出需进一步完善2#弃渣场的排水、拦挡措施及加强对道路的管理维护,防止边坡水土流失。
    同时验收委员会对正在施工的马鹿塘水电站二期工程进行检查,对二期工程沿河弃渣及施工便道边坡防护措施不当等现象,要求州、县水务局汇同业主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报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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