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查黄土高原水保淤地坝试点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陕西省水利厅组织了两个检查组分别赴延安、榆林、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对在建的清涧县老舍古、志丹县孙岔、蓝田县红河、临渭区稠水河、岐山县孔头沟等10余条小流域坝系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实地踏勘,翻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水利局的汇报,详细了解和掌握了各市县淤地坝建设和管理情况。截止目前,全省31条小流域坝系均已全面动工,已建成淤地坝600余座,完成总投资约2亿元,初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各市、县(区)政府和水利水保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淤地坝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规范管理。一是严格基建程序,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二是积极推行项目建设“三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落实责任,层层把关,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按形象进度实行资金拨付报帐制,并定期组织进行检查,保证了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用。四是强化舆论宣传,树立宣传牌和标志碑,扩大影响,创建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结合检查,检查组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工程进展不平衡、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较差、部分坝系管护责任没落实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项目区要在坚持前期工作高标准、工程建设高质量、运行管护高效益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规范建设,在“重发展、抓示范、严管理、求效益”上狠下功夫,全力打造精品坝系,推动陕西省淤地坝工程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各市、县(区)政府和水利水保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淤地坝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规范管理。一是严格基建程序,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二是积极推行项目建设“三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落实责任,层层把关,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按照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按形象进度实行资金拨付报帐制,并定期组织进行检查,保证了资金使用安全,发挥效用。四是强化舆论宣传,树立宣传牌和标志碑,扩大影响,创建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结合检查,检查组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对工程进展不平衡、配套资金落实到位较差、部分坝系管护责任没落实等具体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项目区要在坚持前期工作高标准、工程建设高质量、运行管护高效益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规范建设,在“重发展、抓示范、严管理、求效益”上狠下功夫,全力打造精品坝系,推动陕西省淤地坝工程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