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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召开“珠治”工程及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前期工作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珠江委有关“珠治”工程前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06年4月5日—6日,云南省水利厅在昆明召开“珠治”工程及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前期工作会议。
  在水利部、珠江委的关心、支持下,2006年我省的石林、马龙、沾益、宣威、罗平、富源、华宁、澄江、石屏、丘北10个县(市)列入“珠治”工程开展水土流失治理。蒙自、洱源、腾冲、福贡、临翔等5个县(区)列入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在工作会上,省水利厅要求各项目县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充实水保办的技术力量,保证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珠治”工程县要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在公路边、村镇边、湖库边选定项目区,确保工程建设成效。生态修复试点县要按照水利部的要求编制实施方案,要把土壤侵蚀模数、植被覆盖度、林草生长量、植被自然演替变化状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作为重点监测指标开展监测。
  会上与会代表对省水利厅拟定的《“珠治”工程可研报告编写提纲》和《“珠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写提纲》进行了讨论。“珠治”工程及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所涉及到的9个州(市)15个县(市、区)的水利局分管局长、水保办主任参加了本次工作会。
  (云南省水利厅朱晓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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