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福建省南平市水利局、环保局联合对浦南高速建设进行水保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4月3日-6日,福建省南平市水利局、环保局联合开展对浦南高速公路实施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与国家环保总局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组在南平市水利局调研员黄大兴带领下,深入浦南高速公路施工现场,采取现场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和交流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组对浦南高速公路开工建设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发现该项目建设中也存在许多亟待整改的问题,主要有:1、弃渣场大量变更不落实。2、桥梁施工中由于筑岛围堰不够规范,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污染水体。3、隧道施工洞碴临时堆放,尚未做好防护措施。4、沿线路基施工特别是高边坡开挖存在有不规范施工现象,形成局部污染和山体开挖的土、石散落到便道或溪流、农田一侧;5、施工便道硬化、排水设施不够到位,一定程度污染水源、空气和影响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出行;6、占河施工、采砂等未按规定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7、施工队伍包括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一是坚决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加强参建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环保、水保意识教育,增强责任心;2、参建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环保、水保工作机构,确定专职人员,落实“三同时”制度;3、做好防汛、渡汛工作。桥梁施工在汛前及时完成桥墩施工围堰弃碴清运工作;4、加紧落实取、弃土场的数量、地点,按规定上报审批;5、进一步做好施工便道排水系统、道路硬化工作;6、进一步做好施工区、生活区环境保护工作,避免造成环境污染;7、进一步重视和落实保护耕地,维护好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权益;8、落实环保、水保资金,研究落实环保、水保监理和监测工作;9、在主汛期前依法向行政区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便道、围堰的防洪论证审查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