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交通厅召开公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联系会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协调四川省公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日前,四川省水利厅、省交通厅在成都联合召开公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联系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水土保持局、省交通厅公路局、四川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省交通厅公路设计院、省交通厅交通设计院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会议就我省公路建设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发展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双方认为:
一、为促进我省交通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和西部经济强省,省水利厅、省交通厅及其所属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二、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交通厅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全省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双方同意将郎木寺至川主寺公路、西昌至攀枝花高速公路等项目纳入全省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范围,以进一步带动和促进全省公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三、四川省交通厅及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地方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管理与要求,注重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四川省水利厅应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同时,积极支持,主动服务,协同做好地方公路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实施、验收等工作。
四、四川省水利厅依法从各公路项目中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主要用于该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恢复治理工程。并制定具体的使用方案,商省财政厅同意后付诸实施,以确保我省公路建设水土保持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五、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应遵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好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水利部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定的通知》(川水发[2004]22号),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依法及时足额交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六、省水利厅、省交通厅及其所属部门今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我省公路项目建设中的有关水土保持问题。
此次会议的召开对推动我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将起到重要作用。
(四川省水土保持局 李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