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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五县区列入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县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最近,水利部决定在全国95个县(区)开展第二批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四川省翠屏区、合江县、西充县、南部县和布拖县被列入试点县范围。按照水利部制定的实施方案,试点工程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入选工程、实施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流域机构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各省(区、市)水利部门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和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年度检查。试点工程以县为单位,在县级水土保持委员会或生态修复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试点工程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确定的任务,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负责。试点期限三年(2006-2008年),继续参照一期工程的建设模式,其建设投入以地方为主,中央给予适当补助。中央补助投资从国家现有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中安排。
    试点工程建设总的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植被覆盖度大幅度提高,无明显水土流失,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群众水土保持生态意识普遍增强,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发展轨道,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包括:一是境内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5%以上,土壤侵蚀模数降低到轻度以下;二是植被覆盖度达到75%以上,25度以上或当地禁垦坡度以上的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三是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遏制,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均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四是出台比较完善的封育保护制度,建立起一支稳定、可靠的封禁管护队伍,并切实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五是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并投入运行,监测资料详实可靠;六是生态环境良好,群众生活明显改善。
    四川省水利厅于今年4月底完成了西充等五个县区第二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县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及申报工作。
(孔祥东  李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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