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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十一五规划纲要”着力突出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4月发布的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资源与环境部分提出了生态保护与建设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点上治理、面上保护”的方针,突出建设一系列生态重点工程。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三江源”,海拔高、气候寒冷、湿地众多,具有青藏高原独特的动植物生态系统,对全国生态环境也具有很重要的影响。近年来由于气候变迁和人为扰动的影响,生态环境出现恶化趋势,为此,“十一五”期间青海省将有一系列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启动,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投入,加强对重点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纲要指出:重点实施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通过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和草地、林地、湿地、野生动物保护工程建设,初步遏制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恶化的趋势。减轻天然草场的生态负荷,逐步恢复天然林草植被、水源涵养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搞好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逐步建立起良性循环的草地生态系统和鱼鸟共生湿地生态系统。抓好柴达木盆地、共和盆地生态环境建设,以城镇、绿洲农业区为重点,造林种草,建设防沙治沙工程,努力使荒漠化面积不再扩大。加强大通河、湟水河、北川河等河流的生态保护和治理,控制河湟谷地、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减少流入黄河泥沙量,增强水源涵养功能。到201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万公顷,治理草场退化面积1300万公顷。
     青海省“十一五”期间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
     1、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主要实施退牧还草、生态移民、沙化草地及黑土滩治理、灭鼠治虫、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建设工程,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2、青海湖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实施退化草地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沙漠化防治、渔业资源保护等工程。
     3、重点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5万公顷,飞播、封山育林28万公顷。
     4、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0.7万公顷,封山育林15万公顷。
     5、退牧还草工程。在玉树、果洛两州12县实施围栏封育、草场补插等。
     6、西宁市大南山生态园建设。造林绿化、沟道治理,水利配套设施建设等。
     7、重要生态功能区示范工程。建设祁连山山地(黑河上游)生态功能保护示范区。
 
青海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乔建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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