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下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即“十一五”期间,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环境质量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现代化环境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可持续的生态环境。到2010年,全省12条主要水系90%的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45%的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城市空气质量、内河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标准,95%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农村饮用水水质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森林覆盖率保持在全国前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等各类特殊保护区域面积达全省陆域面积的12%。
其中水利部门将重点做好依法保护饮用水源、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科学开发水能资源等方面工作。
(蔡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