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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山金铜矿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5月23-24日,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陈建军站长、陈善沐副站长,龙岩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王二朋站长等一行,在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邹来昌总工程师陪同下,深入到上杭紫金山金铜矿区现场执法检查。检查组在听取汇报和现场察看后,充分肯定了紫金集团公司领导层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近年来,在矿区生态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取得了显著成绩。
检查组对紫金山矿区下一步如何进一步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现通报如下:
    一、水土保持法律不是权宜之计,不是软性规定,必须不折不扣严格执行。尤其是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在任何时候都是大事,不能掉以轻心,要接受“2000.8.25”紫金山矿区北口垮坝的沉痛教训,在2005年紫金集团利润超11亿元的巨大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应该而且必须把生态和社会效益放在显著位置上,否则,依然会受到大自然和自然规律的无情报复。
    二、要认真落实省水利厅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地水土保持措施,真正把“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对紫金集团公司提出对原方案的变更或重新编制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明确表态,一切要按程序依法申报。
    三、根据2003年10月7日由省水土保持监督站、龙岩市水利局、上杭县人民政府、上杭县水利局、紫金矿业公司签订的闽水保监[2003]80号会议纪要精神,2003---2005治理年度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已经实施完成,原金矿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已经根据实际情况,2005年以前均投入到矿区的治理任务当中。现在铜矿区的生产已经开始,因此今年必须重新制定专项规划,按照核定的矿区水土流失责任范围,足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和紫金矿业集团公司在科研领域的合作,在过去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扩大合作对象、范围(包括与水利部水土保持植物开发管理中心合作、引进博士等专门人才等),探索在亚热带地区引进新的品种等项基础性研究课题和内容。
    五、紫金集团除安排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外,还需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工作,要求矿区应尽快与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联系,开展矿区的水土流失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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