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淤地坝建设稳步健康发展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自2003年启动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建设以来,青海省共有八条小流域坝系工程得到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批复建设,八条小流域坝系工程均位于我省东部黄土高原地区湟水流域的大通县山城景阳沟、湟中县总堡沟及铁骑沟、互助县哈拉直沟、平安县白沈沟、乐都县峰堆沟、湟源县波航小流域、民和县米拉沟小流域坝系。八条坝系流域总面积为824.51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623.11km2,占流域面积的75.6%,年土壤侵蚀模数在6000~7000t/km2·a之间,是我省水土流失较严重地区之一。
八条小流域坝系工程可研批复总投资为11121.96万元,共新建骨干坝67座,中型淤地坝80座,小型淤地坝133座, 2004年大通县山城景阳、湟中县总堡、互助县哈拉直沟、平安县白沈沟四条小流域试点坝系批复后,青海省水保局积极组织相关县的政府、水利、水保等部门,详细落实了工程建设任务,明确了责任,并及时编报了初步设计文件,制定了相应的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各项目县积极配合,落实配套资金。同时成立了淤地坝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组织了相应的工程专业施工队伍,于2004年全面展开了四条是示范坝系的建设任务。
2004年率先开工建设的大通县山城景阳沟、湟中县总堡、互助县哈拉直沟、平安县白沈沟四条坝系。截止目前共下达国补投资2916万元,根据各项目县工程进展情况省水土保持局向各项目县拨付国补投资1681.5万元,占国补总投资的57.66%。同时由于我省地方财政困难,为了不影响坝系工程进度,地方配套资金采取群众投工投劳的方式解决。各项目县在县、乡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根据群众投工承诺,组织当地群众进行义务工投劳,为坝系建设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
大通县山城景阳沟、湟中县总堡沟、互助县哈拉直沟、平安县白沈沟等四条示范坝系工程目前已累计开工建设骨干坝25座,中型淤地坝41座,小型淤地坝63座,已竣工骨干坝17座,中型淤地坝23座,小型淤地坝34座。
这些淤地坝的建成使用不仅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省部分地区的水土流失状况也改善了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与此同时其淤地坝所产生的水域及已淤成的坝地所产生的养殖及种植效益也给项目所在地的农民群众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使项目区群众的建坝热情不断高涨。
同时我省在淤地坝建设过程中,在总结诸多的成功经验后,也摸索出了一套完整的适合本省实情的建设管理体系,并准备在今后的坝系建设过程中加大推广力度,力争将我省的淤地坝建设提高到一个更新、更快、更加正规的层面,使淤地坝这一“亮点”工程真正在我省发光发亮。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工程规划处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