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保康县探索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新机制,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6月7日至10日,省水利厅水保处处长李传刚等一行在襄樊市水利局副局长杨峰等同志的陪同下对保康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查阅了保康县开展生态补偿的相关资料,深入到矿山现场察看了保康县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及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措施的实施情况,并与保康县委、人大、县政府、县水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会上,调研组与到会的同志畅谈了保康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情况,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对策交换了意见,探讨了开展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方法、标准、范围和管理方式。
会上,保康县负责同志谈到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认识到由于长期的无序开采,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的滞后性,造成了保康生态环境的恶化,对人民生产生活造成了重大的影响,甚至由于泥石流、山体坍塌等灾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提出将积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遏制水土流失,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恢复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的发展思路。同时也就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与探索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中遇到的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调研组李传刚处长充分肯定了保康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保康县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措施决策英明,符合当前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符合保康的客观实际,符合群众的意愿,要不断地总结,完善推广,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希望保康要不断地改革创新,依法遏制水土流失,为构建和谐保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