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会昌县实施部门对接上下互动抓好水保监督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江西省会昌县水保局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把预防监督工作作为核心内容来抓,深入宣传贯彻水保法,加强政府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破坏水土资源的案件,特别是抓好建设项目水土资源的保护,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始终把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作为工作的重点,在工作的深度广度和办度上下功夫,把切实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关的同时,将工作重点转到对方案和“三同时”制度落实的监督上来。采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等有效的方式,真正做到“建设有方案、施工不流土、竣工不露土”,在做好全县工程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同时,注重规范山区小水电,乡村公路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挖弃土量较大的小型建设项目的管理,在做好非农领域的监督工作的同时,重视加强山地果业开发中造成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逐步规范管理,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了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力度,05年全年共审批水保方案16个,审批率达95%,查处违法案件27起,其中立案13起,移送法院执行2起,依法征收水保规费20多万元。
今年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通过,为贯彻落实上级水保预防监督工作规定,同时兼顾扶助外引内联企业,会议决定,2006年1月1起外内联企业水土流失防治费按国家标准足额计征。通过上述措施,各资源开发单位和个人均能自觉来水保局办理方案审批,缴纳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