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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03至05年度农发水保项目通过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7月27日讯 2006年7月16日至21日,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陕西组一行5人,在水利部水保司曾大林副司长的带领下,对陕西省2003—2005年度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铜川市印台区、宝鸡市金台区、陇县三个县(区)的两条小流域进行了竣工验收。
  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2003-2005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办水保函[2006]61号)要求,验收组严格对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验收规范》,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档案、抽图斑、看现场、访农户相结合的办法,逐项目县(区)、逐条小流域、逐项措施进行抽查、核实。
  验收的三县(区)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59.71平方公里,占计划的102.3%。据统计测算,该项目建设完成后,三个项目区年累计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51万公斤,年均新增果品576万公斤,年新增产值1800多万元,项目区农民年人均增收140元;植被覆盖率提高9%,年减少土壤侵蚀量66万吨,促进6万余亩坡耕地退耕还林(草),解决人饮7千多人,2千多人实现脱贫。
  通过认真的检查、核查,验收组认为,陕西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的实施,整合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项目,将农发水保项目作为生态项目建设的精品工程来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精心组织,项目前期工作规范,配套资金基本到位;项目总体布局科学、措施配置合理,项目实施基本符合建设管理程序,工程质量总体达到设计要求,社会效益显著,产权、管护基本落实。较好地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同意通过国家验收。
  总结陕西省2003--2005年农发水保项目的成功经验,验收组认为:一是三个县(区)农发水保项目以“项目负责制”为中心,实施建设管理;二是整合项目,集中连片,实现高效快速治理的效果;三是注重新技术的推广和新品种的引进;四是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陕西省水利厅陪同领导李永杰在验收活动结束时召开的座谈会上,首先代表水利厅对水利部和黄委对陕西省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迅速把验收意见精神传达贯彻下去,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扎实做好项目的续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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