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县加强煤矿水保工作保护矿区生态环境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加强煤炭资源开采过程中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依法保护水土资源。今年7月下旬以来,赣县水保局根据县政府6月26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水土流失监督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防治水土流失为出发点,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之路,对全县煤矿企业进行了全面清查整改工作。
近日,该县水保监督执法大队专门对县域内的小坌、林业,韩坊、小坪四大煤矿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仅小坪煤矿一个矿点申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且也未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各煤矿的煤渣、弃土都存在随意倾倒现象,未采取任何措施,导致堵塞河道,污染水体。
根据检查结果,该县水保局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县煤矿水土保持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煤矿:一是必须申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保“三同时”制度。无水土保持方案的要在三个月内补报,有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按方案落实水保措施,并申请验收年检。二是一定要有水土保持治理措施,特别是煤渣、弃土不得未经拦蓄随意乱倒。三是对已废弃的渣场地块要尽快恢复植被。四是自8月1日起对煤炭开采所产生的水土保持规费按文件规定,由县煤炭工业局按标准足额代收。
(赣县水保局 韩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