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骨干坝招投标工作有序进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淤地坝建设,强化“三制”的落实。青海省水土保持局近年来曾多次在省内组织和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淤地坝建设与管理培训班。通过对省、县水土保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省淤地坝建设程序。从2005年起,取消了以往由各县水利部门组织的招投标会,要求各有关县在骨干坝建设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办并在省水土保持局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招投标。
2006年10月23日,青海省又对即将开工建设的民和县米拉沟小流域坝系、乐都县峰堆小流域坝系、湟中县铁骑沟小流域坝系、湟源县波航小流域坝系骨干工程进行了招投标。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范》进行,在青海省水利厅招投标办和省水土保持局的现场监督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平等竞争、择优选择的方式,对投标单位标书的完整性、响应性、报价合理性、施工方案、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的措施、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力和机械设备,并结合企业的业绩、信誉、技术实力、管理水平、近期财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价,按分值选定中标单位,为下一阶段工程施工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这次招投标不仅增加了工程建设的透明度,同时对规范我省骨干坝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刘寻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