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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七个煤矿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在蒙自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12月11至14日,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县七个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在蒙自县通过红河州水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云南省煤炭资源丰富,全省保有储量截止2003年为240.64亿吨,储量利用系统达37.1%。随着云南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对动力煤、炼焦用煤的需求量大大增加,为煤炭业生产和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红河州弥勒县煤炭资源丰富,煤质较好,现有的采选业发达,加之煤区处在昆河公路沿线上,交通十分便利。因此,良好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和资源优势为弥勒县煤矿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弥勒县小岔箐、飞龙马、中山、石棚、羊乃箐、大梭坡和七公里等八个煤矿的3万t/a改6-9万t/a的改扩建项目在符合我省煤矿产业政策和经济发展战略前提下,生产建设单位在前期工作中重视非常水土保持工作,委托云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云南省华禹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于2006年8月完成了方案设计工作。
    2006年12月11至14日,红河州水利局对这八个改扩建煤矿项目进行审查,并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将3万t/a改9万t/a的吉田煤矿改扩建项目转报省水利厅,对其余的七个项目在蒙自县分别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邀请了红河州发改委、红河州国土资源局、红河州环境保护局、云南省煤矿生产安全监督局红河分局及弥勒县水务局的人员参加了会议。
   评审会采取了集中审查的方式,首先,建设单位介绍该煤矿项目改扩建工程的工作进展情况,其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对该方案进行汇报,再由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原则上专家组同意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提出了修改建议。建设单位要求编制单位尽快修改完成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保证该改扩建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这七个煤矿改扩建项目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通过专家评审,说明项目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非常重视,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和批准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煤矿资源,促进我州社会经济的发展,打开了在煤矿生产建设中水土保持工作的新局面。
   云南省红河州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王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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