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的水土流失面积 减少了1.39万平方公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日前,由省水利厅首次发布的《陕西省水土保持公报》称,通过7个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和5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陕西省水土流失面积已从50年代普查的13.75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005年的12.36万平方公里。此数字意味着,经过半个世纪的治理和修复,我省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39万平方公里,比渭南市的国土总面积还大700余平方公里。经全省遥感调查资料核查,水土流失占全省面积比例由67%降为60%。
公报全面反映了我省水土保持状况,有利于指导今后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公报称,全省严重的水土流失状况得到有效遏制。通过长江上中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项目、无定河流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黄土高原淤地坝建设、陕西省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世行贷款项目、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水土保持(国债)项目等7个治理项目,以及长治七期生态修复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生态修复项目、黄河生态工程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等5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截至2005年底,我省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130.9平方公里,达到治理标准面积48720.4平方公里。其中,完成水保林1305.36千公顷,经济林862.35千公顷,种草192.87千公顷,封山育林690.94千公顷;完成退耕还林(草)3085.12万亩,林草覆盖率达45%;建设淤地坝39052座,可淤地面积85642.84公顷,已淤地面积57321公顷;审批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43个,审批率97%。
(记者 刘国英 通讯员 秦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