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6年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河北省各级水利水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水土保持工作新要求,以国家和省重点治理项目为依托,以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为杠杆,精心谋划,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稳步推进
2006年,河北省继续狠抓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及省级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继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年度验收制度,积极推行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落实了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承包责任制。如沽源县在水保工程建设中认真落实“四制一书”(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材料审核制、工程质量监督制、工程竣工预决算制,完善工程承包合同书)制度,严把工程施工前、中、后质量关,对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验收和结算,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效益。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为充分发挥水土保持资金使用效果,去年我厅与省财政厅对省级水土保持资金进行了重点投放,确定了武安市、井陉县、行唐县、涞源县、涞水县、易县、青龙县等7个省级重点县,参照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管理的要求,加强了项目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投资效果的目的。同时,配合审计部门对河北省2003-2005年度水土保持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三是加强督导。 2006年,河北省水利厅组织人员先后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工程、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省重点县进行了6次检查督导,及时协调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个别县(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通过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理顺了各部门关系,为今后工程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针对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部分县不按基本建设管理要求实施的问题,我们专门进行了调度,相关县在资金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四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河北省水保发展中的关键问题、难点问题,加强了调查研究,先后开展了“水土保持工程绩效评价调查与研究”、“如何做好新时期水土保持工作的调查研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资金使用与管理调查研究”,“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水利项目实施调查研究”等,并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展了“水资源保护与生态补偿问题研究”、“水土保持经济林区划研究”、“水土保持大示范区研究”等课题,有些已取得了初步成果,为“十一五”水保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水土保持新技术。在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中,机修梯田与整地技术、生物护埂技术、容器育苗技术、地膜铺盖技术、果树嫁接与管理技术、集雨利用技术及节水灌溉技术等得到了普遍的推广应用,提高了治理的科技含量,为农民增收创造了条件。如平山县在秋、冬季苗木栽植中,利用地膜覆盖的方法,使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解决了以往因水源缺乏而导致的苗木成活率低的问题;涿鹿县积极推广葡萄一、二栽培法和一、二、三修剪法、葡萄营养钵电热育苗技术及葡萄防雹技术,均取得很好效果。六是充分发挥了民营水保在水土流失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各地注重运用政策机制调动社会力量来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积极出台有关扶持鼓励治理开发“四荒”资源的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宣传、培养典型,全省民营水保工程蓬勃发展,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进程。如遵化市重点抓了马兰峪、新店子、东旧寨3个乡镇、10个村和30个示范户的“四荒”治理开发典型,原工商局副局长闫永彬,在东旧寨镇阎家峪村承包了1500亩的荒山,利用一年多的时间,建管理房3间,200立方米水窖2座,谷坊坝300多米,栽植水保林、经济林11.8万株,治理面积达1000亩,并饲养了25头野猪和5000只鸡,为柴鸡蛋注册了“不好找”牌商标,目前年收入可达3万元。据统计,全省治理“四荒”户数达到237831户,其中500亩以上的治理大户有3616户,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7平方公里,占总治理面积的31.2%。七是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果。河北省第一个国家级水土保持大示范区――张家口市水土保持大示范区,总面积2326.28平方公里。经过3年的建设,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1.67平方公里,使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累计达到1821平方公里,成为全国第一个通过水利部验收的大示范区建设项目,其他各市的大示范区建设也已初具规模。邢台前南峪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内容不断完善,具备了验收条件。
据统计,2006年河北省共争取中央支持17805万元(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13392万元,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项目3713万元,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700万元),较2005年(14880万元)增长21%,省级水土保持投入3000万元。共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36平方公里,占年度目标任务2000平方公里的102%,竣工小流域161条。
2、监督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6年,河北省继续以水土保持“三权一方案”为核心,加强监督执法工作,特别是在平原区开发建设项目水保预防监督和水利工程落实《水土保持法》方面取得了突破。
一是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方案审批率和审批质量明显提高。2006年,我厅继续加强了与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共同把好方案审批验收关。对没有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环保部门不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发改部门不予立项;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项目,省发改委不予验收主体工程。省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河道整治、荒山规模开发、平原和城镇的开发建设项目,也都按规定开始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原来没有编制方案的一些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或者竣工验收阶段,也按要求补编了方案,并先行进行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573个,其中省水利厅审批54个(比2005年增长22.7%)。
二是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力度,加快了方案落实进度。3月份,省水利厅召集50多个开发建设单位召开了“国家及省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座谈会”,监督执法部门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提高了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知度,促进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
为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省水利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检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通知”,对全省境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情况集中进行检查。省水利厅组织检查组,重点对张河湾抽水蓄能电站、冀中水泥厂、陕京输气管道二线、石太铁路客运线、张石高速公路石家庄段和保定段、南水北调京石段应急工程和迁安至菱角山铁路迁安段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市、县水利部门也对辖区内的部分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通过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和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交换了意见。
在平原地区,监督执法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衡水市对部分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督促有关单位积极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如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已经在水土保持方面投入资金15万元,完成了临时拦挡、排水措施等,土地整治及植物措施也正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据统计,全省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056次,检查开发建设项目1226个,查处违法案件170起,收缴水土保持“两费”1399万元。
三是严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项目主体工程验收前必备的专项验收之一。2006年,河北省各级水利部门加强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全年共验收130个,其中省水利厅验收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3个。从验收情况看,绝大部分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比较重视,能够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和投资,完成的数量和质量也有了大幅度提高。
四是继续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的管理考核。按照持证单位每两年考核一次的要求,2006年河北省共对33个单位进行了考核,其中乙级14个、丙级19个,考核结果32个单位合格,1个单位被吊销证书。截止目前,河北省共审定、发放乙、丙级资格证书108个(其中4个被吊销),涉及水利、交通、矿产、环保、电力、煤炭等7个行业,全省共有乙级水土保持方案持证上岗人员475人、丙级305人,通过对持证单位的考核与持证人员的培训,河北省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数量和质量有了大幅度提高。
3、城镇水土保持工作不断深入
在总结2005年示范城镇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上,各级水利部门继续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相关政策及措施,积极推广城镇水土保持技术,促进了城镇水土保持工作不断深入。
一是示范城镇规模不断扩大。2006年唐山、保定、衡水、沧州和宽城等5市、县被批准增列为省级水土保持示范城镇,使省级示范城镇由原来的10个增加到15个,工作范围也由山区扩大到平原。
二是突出重点,完善政策。为加强城镇雨水资源镇的利用和保护,省直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程雨水资源利用的通知》,印发了《河北省城镇雨水资源利用工程技术暂行规定》;9个示范城镇出台了《城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管理名录》。邯郸市强化了《邯郸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管理名录》的落实力度,永年县北环改造、涉县政府综合办公楼等项目都依法编报了水保方案,“水土保持方案优先审批制度”在城镇开发建设项目首次得到认可和落实。保定、唐山、承德、秦皇岛等市已着手开展环城公路、污水处理厂、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审批工作。
三是加强示范工作的调度与指导。2006年,省水利厅先后2次召开座谈会,就示范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座谈讨论,研究解决和推进的办法和措施。各市及示范城镇也都加强了调度和指导,有力地促进了示范工作的开展。如,在推进城镇雨水资源利用方面,承德市水务局组织有关县(区)到北京参观学习,并召开了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和围场县、承德县、宽城县、双桥区水务局负责人及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参加的座谈会,积极谋划实施雨水利用示范工程,推动城镇水保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是实施了一大批生态建设工程。秦皇岛市结合“三城同创”、“碧水工程”等工程,绿化改造道路21条、整治河道5.5公里、修筑堤防8000多米、绿化9771亩;承德县完成了县城南、北环路18000平方米的绿化和河岸65000平方米的绿化,建设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各1个;峰峰矿区结合城镇水土保持提出建设“山水峰峰、生态峰峰、绿色峰峰”的目标,建成响堂山国家森林公园,实施滏阳河生态治理工程,建成橡胶坝5道、壅水坝6道,建污水处理厂1家、垃圾填埋厂2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河北省15个示范城镇已完成水保生态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工程20多项,小区绿化300多公顷,建设林带700公顷,河道整治60多公里,修建防洪堤坝40公里,建垃圾处理厂3家。
4、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断加强
2006年,河北省按照“着眼任务目标,立足现有条件,结合工作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逐渐展开,逐步深化,逐步完善”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各项监测工作。一是制定出台了《河北省小流域生态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明确了监测内容、监测指标、监测方法、监测频次以及监测成果和要求。二是继续开展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完成了《官厅、密云水库上游河北省水土保持监测系统能力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第一批18个项目的监测报告。三是开展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2006年,省水利厅对国电龙山发电厂、张石高速公路(一期)等8个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项目验收和预防监督提供了依据。四是在广泛收集分析水文、气象、水土保持等数据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并发布了《2005年度河北省水土保持监测公报》。
5、水土保持工作内容不断丰富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水土保持工作坚持与时俱进,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工作内容不断丰富。在治理水土流失的基础上,把改善人居环境和保证饮水安全等内容统筹考虑,积极探索防治面源污染的方式方法和工作机制,减少和控制农药、粪便、垃圾等的随意排放,实施了岗南、西大洋水库上游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和省易县柴场、遵化沙石峪、鹿泉卧佛园3条全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以及井陉、青龙、易县、涉县、宽城、迁西6个省级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截止目前,岗南、西大洋水库上游2个国家级防治面源污染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已完成投资320万元,试点进展顺利。井陉、青龙和易县3个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县通过了省级验收,全省新实施生态修复面积76872公顷。
6、水土保持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深化
2006年是《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搞好水土保持宣传,我厅专门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5周年宣传工作的通知》,各地进一步加强了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
河北省水利厅配合水利部开展了“水土流失防治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7000份,调查人员涉及工人、农民、干部、学生、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个层面;与团省委共同在承德县、张家口市和涞源县开展了“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接力行动”,邀请《中国水利报》、省电视台、广播电台、《河北经济日报》、《河北青年报》、《河北省画报》、《河北水利》等多家媒体的记者进行报道;与团省委、省绿化委员会、省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委员会、省环保局、林业局及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开展了以“我与环境共友好,携手保护母亲河”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摄影活动。在6月29日《水土保持法》纪念日,省水利厅在《河北经济日报》组织了专版,同时开辟《水保园地》专栏。针对城镇水土保持工作现状,省水利厅邀请河北电视台《新闻广角》栏目的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宣传报道了河北省城镇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就,同时对个别城镇向周围河道排弃尾矿、废渣、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
邯郸市9月份举行了“邯郸市水保生态环境新闻观察周”活动,邀请市日报、晚报、电台、电视台记者,历时5天,对全市重点治理区、监督区以及“母亲河”源头区进行考察。在《邯郸日报》开辟了“依法保持水土,构建和谐邯郸”专栏;在广播电台设“水保之窗”专题新闻栏目;在市电视台制作专题片一期;设计印刷了20套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宣传书签,共计6万张,在新生开学时发送到全市大中小学校;印刷水保法律法规合订本3000册,分送市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和生产建设单位。
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组织各类宣传活动230多次,出动宣传车400多辆次,发放宣传材料17万份,刷写、吊挂宣传标语、口号5900多条,新建宣传碑310处,制作电视专题片19部,在省级以上宣传媒体发表(播出)水保文章(新闻)260多条(篇)。
为普及法律知识和执法程序,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方案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省水利厅先后举办了4期水土保持培训班,共培训人员300人次。据统计,河北省各级水利部门共举办各类水土保持技术培训110次,培训有关行政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达2300多人次,参加水利部及其他部门学习培训的21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