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湖北省2007年水土保持工作重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抓好监督执法工作,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重点要抓好公路、铁路、电站、长江堤防等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方案审批率达到90%以上,确保水土保持“两费”应收尽收。
   (二)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土地生产力。重点要抓好“长治”、水土保持生态修复、世行贷款/欧盟赠款项目、清洁型小流域试点等重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1000平方公里,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三)抓好监测评价工作,为水保生态建设提供科技支撑。重点抓好我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二期工程建设,建成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14个市级水土保持监测分站、2个现代化监测点和46个监测点,形成集信息采集、入库、处理和发布于一体的快速便捷的网络化数据库,初步建成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
  (四)继续抓好丹江库区面源污染控制试点示范工程。努力探索防治面源污染和生态修复的经验,确保一库清水送北京。
  (五)抓好以《水土保持法》为重点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对凡是国家命名的水土保持先进示范小流域都要立牌竖碑,不断扩大影响,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水土保持生态意识。
   (六)继续抓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调研工作。重点要抓好保康、宣恩等县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调研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探索一条依靠水土保持“补偿机制”发展水土保持事业的路子。
   (七)抓好水土保持清洁型小流域的试点工作,不断巩固水土保持防治成果,加快我省水土流失治理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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