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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利厅检查洪湖市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5月14日至15日,湖北省水利厅刘烈玉副厅长、水土保持处李传刚处长一行在荆州市水利局万江平副局长、洪湖市刘生炎副市长等的陪同下,对洪湖市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调研。刘厅长一行实地察看了燕窝镇沟道整治、水土保持生态示范户等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选点现场和黄篷山水土保持国债综合治理工程。

    刘厅长充分肯定了洪湖市2002年度黄篷山水土保持国债项目治理取得的成效和基本经验,并对水土保持清洁型小流域和水土保持秀美家园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刘厅长要求,洪湖市要尽快组织技术力量,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燕窝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编制一个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在检查中,刘厅长要求荆州市和洪湖市要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强调,一是要加强宣传。要结合平原湖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特点,做好面向领导、面向生产建设单位、面向社会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意识,扩大水土保持工作的影响力。二要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监督执法工作是平原湖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头戏,要加大水土保持“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力度,积极请人大、政协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大检查,要加大水土保持“两费”征收的力度,要加大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三要加强对平原湖区水土保持工作研讨,积极探索建立该类型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各项长效机制。四要加强水土保持机构队伍建设和监测网络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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