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及时贯彻座谈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管理座谈会会议记要》精神,甘肃省本着“抓设计、保质量、早审批、争进度”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淤地坝建设前期工作,加大了小流域坝系淤地坝初步设计的审批力度。截止4月中旬,甘肃省已先后完成了崇信县高寨、通渭县徐川、永靖县盐槽沟、东乡族自治县陈家沟4条小流域坝系所有单坝初步设计的审查和批复工作,共审批94座淤地坝单坝设计,为工程尽早列入计划、投资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水利部《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管理座谈会会议记要》(办水保[2007]12号)印发后,甘肃省及时采取措施,对2006年批复的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崇信县高寨、通渭县徐川、永靖县盐槽沟、东乡族自治县陈家沟4条小流域坝系单坝初步设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项目建设单位及时委托有关设计企业,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了天寒地冻的设计现场。在完成了4条小流域坝系所有淤地坝外业勘测工作的基础上,先后于2007年1月底和4月上旬,分两批分别完成了46座、48座共94座淤地坝单坝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工作。至此,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4条小流域坝系所有淤地坝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
为了提高技术审查质量,在今年的淤地坝单坝初步设计的审查过程中,甘肃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把技术审查关。其主要措施有:
一是保障专家的审阅时间。所有初步设计报告在审查会议正式召开一周之前送交主审专家手中,以保证专家有充足的审查时间。
二是保障让专家尽可能多的掌握工程的实际情况。审查会上,各设计单位通过多媒体汇报的方式,向专家组展示拟建工程的坝址沟道断面、岸坡等实拍照片,以便于专家组复核每座工程的坝址断面、库区地形、工程地质等情况。
三是保障审查质量。对于专家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设计单位必须认真修改;修改之后,附详细准确的修改说明,送主审专家复核,直至问题全部解决。
四是维护可研的严肃性。对设计与可研批复出入较大的主要指标,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报告中详细说明差异及其形成的原因,并附相关说明材料;在相关资料得以认可后,再从技术角度对每座淤地坝设计进行进一步审查和论证。
通过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淤地坝工程设计的成果质量较以前有了明显改进。94座淤地坝初步设计的各项技经指标基本与可研批复的情况一致,章节和内容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设计深度和细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