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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水土保持现状及对策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一、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现状
    平泉县位于冀、辽、蒙三省交界处,全县总面积3308 km2,其中水土流失、沙化面积1300 km2。多年来,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树立和落实全面、可持续的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以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山区经济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突出“远山封禁治理搞修复,近山植树种草保水土,山腰退耕还林调结构,生态农业节水灌溉增效益,沟川闸沟筑坝护堤岸”的治理模式,实施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坚持做到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治理与发展产业相结合,工程建设与监督管护相结合,取得了显著治理成效,成功的走出了一条“工程与产业互促,生态与经济双赢”的循环发展之路。截止2006年10月底,全县共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24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1 平方公里,其中京津风沙源治理面积135平方公里,社会治理面积126平方公里。京津风沙源治理累计营造水保林13.58万亩,封禁治理5.31 万亩,整修梯田696 公顷,闸谷坊1720道,护坝3.68万米,水源工程230处,节水灌溉工程491处,新增灌溉面积1.95万亩,建成200亩种苗基地1处,完成投资429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3261万元。累计投工213万工日。全县建成了东山、金鸡岭、黑山、四合元、付家店等一大批水保精品示范工程,形成了十个万亩水保工程区,五个十万亩工程示范区,构筑了较为完整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框架。通过综合治理,不仅改善了全县生态环境,而且培育和促进了县域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二、工程建设取得成效
     1、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了初步改善。
     平泉县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利项目的实施,项目区植被明显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2%,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据调查,项目区减沙能力提高到70%,蓄水效率达到65%,保土效率达到70%,治理后土壤侵蚀模数由治理前2500吨/平方公里·年减少到750吨/平方公里·年,减少了下游河道和水库的泥沙淤积量。水利水保工程建设不仅使项目区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得到提高,而且为首都阻沙源、为京津保水源发挥了重要作用。
     2、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工程的实施,推动了该县食用菌、温室大棚蔬菜、山杏等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产业化进程加快,全县刺槐食用菌原料林基地发展到17个乡镇70万亩,总量发展到6000万盘(袋),产量达5.5万吨。全县温室大棚蔬菜发展到1.2万亩。新发展高效山杏5.4万亩,产值达3000万元。据调查,项目区依据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利项目,增加农民纯收入近千元,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初步实现了环境增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三增”目标。
    3、提高了项目区科技水平,带动了节水农业发展。
    实施的水源和节水灌溉工程,建立了以水为中心的高效型农业节水灌溉基地,5个节水示范区和10个示范点,发展节水灌溉面积6.2 km2。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项目,以优化水资源配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推广了微喷和滴灌等先进灌溉技术,提高水的利用率、土地生产能力和单位效益,为发展高产高效生态农业创造了条件。
    4、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和投劳收入。
    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利建设项目,500多农户从事水保种苗培育,培育水保种苗6000万株,增加农民收入60万元。项目区每年6000多名农民从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和管护任务,每年在工程建设中劳动报酬达300万元,特别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组建水保专业队和“四荒”治理大户进行治理,不仅加快了工程建设速度,而且为贫困山区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三、存在问题
     1、从全县农业基础改善发展趋势看,由于水土流失,导致土地退化、沙化,水资源短缺,抗御自然能力不强,农业基础薄弱,制约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2、从水土流失发展趋势看,水土流失、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全县水土保持意识不强,特别是近年来,铁选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人为原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3、重点工作还需加大治理力度,全县目前尚有1000多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治理任务繁重与资金投入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4、水土保持产权改革还需不断完善。平泉县水土保持产权制度落实不平衡,实行拍卖、股份合作、租赁经营面积仅占现有“四荒”面积的30%,落实产权治理、开发较缓慢,因此从平泉实际出发,依据国家政策,制订和完善优惠政策,认真加以解决。
    四、发展对策
     1、治理保护。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大自然生态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重点水土流失地区、脆弱流域和县城周围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潘大水库水源地保护、辽河流域生态防洪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贯彻落实“统筹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以“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目标,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林田路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坚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相结合,实行草、灌、乔相结合恢复植被,骨干工程和一般工程相结合,治沟与治川相结合,形成比较完整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
     2、法制规范。全面加强对《水土保持法》的宣传,通过宣传全面提高全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同时加大《水土保持法》的执行力度,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把好项目立项审批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遵守《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拒不执行水保方案的项目业主予以重罚,提高违法成本。使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3、监督管理。继续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治理的监督检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提高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促使各开发建设项目工程业主自觉履行水土流失防治法律义务。
     4、成果运用。实行水源、节水灌溉、集雨节灌工程,推广管灌、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发展现代旱作农业,推进全县主导产业的快速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提高农业用水综合效率,到2010年、2020年和2030年,全县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现在的0.38逐步提高到0.5、0.6和0.7。

  供稿:潘久明   裴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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