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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兴山县水土保持发展思路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兴山县水土保持局  万能勇  张富新)
 
    兴山县是汉明妃王昭君的故乡,始建于公元 260年。县辖2乡6镇、114个村(居委会),国土面积2327平方公里,总人口18.26万人。位于湖北省西部、长江西陵峡北侧、大巴山余脉与巫山余脉交汇处。境内山峦叠嶂,沟壑纵横,共有大小山头 3580座、溪河156条,海拔高差2317.4米,人口密度80人/平方公里。全县地貌结构为“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面、道路和家园”,人均耕地1.08 亩。

    一、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情况

    我县自1989年列入三峡库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县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防治区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投工投劳,截止到2006年底,先后开展了“长治”一期、二期、三期、五期、七期工程建设,治理46条小流域,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67.9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1564平方公里的56%,完成各种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坡改梯4128.47公顷,经果林7363.05公顷,水保林20492.95公顷,封禁治理47931.67公顷,保土耕作4685.33公顷,种草100公顷;完成蓄水池,沉沙函等小型水利水保1732处,完成工程总量4598.60万立方米,共完成投资2.11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473.80万元。通过综合治理,我县水土流失状况得到了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据测算,每年增加拦蓄径流20707万立方米,减少土壤流失量267.95万吨,治理区林草植被覆盖率由治理前50.6%上升到83.2%,建成了一批水保产业基地,推动了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治理区人平旱涝保收基本农田由治理前0.03公顷增加到0.05公顷,农民人平纯收入由治理前的598元上升到2760元。

    二、水土保持面临的问题

    1、防治任务艰巨

    经过十七年的治理,全县还有37条小流域近80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且分布在边远地区高山深谷之中,自然条件恶劣,治理难度大。

    2、边治理边破坏现象严重

    由于经济建设和三峡工程移民迁建、交通复(扩)建、矿产开发、水电工程等项目建设,对水土保持设施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破坏,加大了治理恢复的难度。有的项目因地势条件的限制和资金不足,未能履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人为水土流失时有发生。

    3、投入不足,治理程度低

    一是国家投资偏少,尽管国家近年来加大了对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但与治理任务的艰巨性相比,国家投入的资金十分有限。据测算,高标准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每平方公里应投资40万元以上,而“长治”工程项目投资每平方公里仅6万元左右,投资过低,治理的质量标准与进度难以保证。二是匹配资金到位难,由于我县财政较为困难,县级资金匹配到位难以保证,致使某些项目因资金不足降低标准。

    4、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省、市、县相继出台了与水土保持法配套的法律法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立案审批、“两费”征收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水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少数部门受利益驱使,对执行水保法律法规不配合;三是行政干预对水保执法产生阻力。由于宣传不够等原因,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水土保持执法过程中只注重收费,忽视自行防治工程的检查督促;只注重大的工程项目,忽视占水土保持重要方面的面上执法;对部分重大工程建设,由于受到部门利益的驱使,执法阻力较大,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5、管理体制不顺,部门配合不力

    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项目上,有水土保持局的“长治”工程、林业局的退耕还林工程、国土资源局的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水利水电局的水利工程、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由于管理体制不顺,部门配合不力,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达到有机结合,大大降低了治理的整体效益。

    6、后期管理缺位

    水土保持部门只负责综合治理和预防监督两大块内容,对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竣工验收后,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治理工程的后期管理,导致治理工程效益难以得到发挥,主要表现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淤积严重,水土保持林、经济果木林管护措施不到位,使得部分水土保持工程的效益不能得到应有的发挥。

    三、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主要措施

    1、全面规划,分步实施

    兴山县的水土保持总体规划产生于1992年,由于当时水土保持治理刚起步,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面对治理过程中产生的许多问题都没有好的解决方法,因此有必要对全县的水土保持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二十四字方针;着重解决总体规划与分段实施问题;统筹解决部门间的措施配套问题。达到整合部门资源,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整体推进的目的,使有限的治理资金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加强监督执法,防止人为新的水土流失的产生

    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过程中,预防监督执法被赋予了重要的职责,要充分发挥水保执法的行政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开发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监督;对综合治理的成果的监测,以确保治理效益的最大化;对陡坡开荒、乱采滥挖等破坏水土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使水土保持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3、加大投入,确保治理质量与效果

    一是鼓励农民和民营企业参与水土保持治理投资,按照 “明晰所有权,拍卖使用权,搞活经营权,放开建设权”的思路,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使老百姓和民营企业主享受到参与治理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从而提高全民参与水土保持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实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使治理区的水土保持工程如长治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能真正做到统一规划,各投其资,各记其功,避免重复建设,发挥投资的最大治理效果。

    4、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在水土保持治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和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的各项治理措施来实施,对集中成片,关系到老百姓生产生活的重点工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施工,对面积较小的流失图班鼓励老百姓自主治理,国家给予适当补助,这样既可以保证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又可以保证占水土流失绝大部分面积的面上治理工程的展开。

    5、加强引导,提高全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搞好水土保持的最终目标就是减少水土流失、促进农民增收,只有让广大老百姓得到水土保持所带来的实惠,才能充分调动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治理。在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措施布局上,同当地的农业产业化调整方向有机结合,充分利用本地的气候特点和资源优势,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市场畅销的优质农产品,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环境优美,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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