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乐化公路生态恢复整治工程初见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乐都县至化隆县公路工程是连接两县的一条重要的经济干线,该路段位于乐都县药草台林场天然林自然保护区,于2002年4月开工建设,于2004年11月交付使用。
该路段的建设属于新建工程,开挖量大、便道运输困难,且由于该路段为土石山区,公路建设产生的大量弃土石渣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造成了大面积的高山植被被公路建设弃渣覆压、掩埋,使当地的生态环境遭到了比较严重的破坏,同时也增大了新的水土流失的发生及发展。2005年年底该公路施工现场的凌乱场面在省水保监督部门的多次检查并经新闻媒体的报道,此事引起了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青海省人大在多次现场检查和调研后,针对乐化公路存在的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问题向青海省政府进行了汇报,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对公路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环境问题进行整改。省交通厅在接到整改意见后就乐化公路生态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多次邀请省人大农牧委员会、省交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局、省水保局、省环保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现场调研论证,同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治方案的编制工作,于2006年5月邀请有关领导及专家进行了整治方案的审查,于2006年5月根据整治方案进行了实施。
青海省公路局根据整治方案和调研纪要精神,安排施工单位加大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的投入,加大整治力度,全面采用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工程自2006年5月20日开工,截止2007年7月15日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整个整治工程共投入机械设备6910台班,劳力134820工日,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恢复了乐化公路药草台林区的生态环境,减少了水土流失的发生。
经过近两年的恢复治理2007年7月24日青海省交通厅邀请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局、省林业局、省水土保持局、海东林业局、乐都县林业局有关领导和专家对该工程进行了现场调研,在调研中参加调研的领导及专家认为:在整治工程试点工作中,各级参建单位对该段公路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整治工作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出了可行的技术方案,工程措施比较到位,通过建设单位省公路局和施工单位的努力,地貌景观恢复较好,现场杂乱局面有了很大的改观,整治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目前的恢复情况也看到了将来的恢复前景。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尚存在的不足和需完善的问题,要求交通部门紧紧抓住废渣清理和生态修复这个核心问题,继续加强现场管理和与各部门的沟通配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治,加快治理步伐,加大植被的恢复整治力度,尽最大可能恢复原生地表。
乐化公路的生态修复整治工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为我省今后公路建设中解决生态问题树立起了一个良好的样板,同时为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工程规划处 李冰
治理前
治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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