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青海省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执行率和验收率,保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一个、实施一个、验收一个、见效一个,有效防治我省人为水土流失。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以水利厅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青海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管理部门,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未经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其补办有关手续,对拒不补办手续和不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或停建。要求建立水土保持督察和通报制度,对本辖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实行水土保持年检制度、督察工作责任制度、并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数据库,同时鼓励公众举报及时查处各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并制定了青海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方案。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监督处 马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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