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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继6月中旬绵阳市水务局、平武县水务局对平武县境内的水电站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工作联合督查后,8月1-3日,绵阳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天云、党组副书记何国庆、副局长林德菊带领水保办、电力处、办公室的相关人员,在平武县政府、平武县水电开发协调办、平武县水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平武县境内涪江干流上的仙女堡水电站和火溪河上的一库四级(阴平、木座、自一里、水牛家)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仙女堡电站的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仙女堡电站在6月中旬水土保持市、县联合督察中表现出的问题较为突出,平武县水务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建设单位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发了《责令停止违反水土保持行为通知书》。检查组通过察看现场、听取汇报、询问座谈的形式了解仙女堡电站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和建设单位的整改情况,一致认为:建设单位在工程立项阶段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但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因征地未落实等原因而擅自改变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报告书中渣场位置(11个渣场变更为7个渣场且变更了位置),将弃渣直接堆放在河道内,倾倒之处未采取任何挡护措施,影响了河道行洪安全,已违反了《水土保持法》;目前建设单位通过学习已增强了水土保持法律意识,能够积极解决所发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平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了整改方案,并停止了向河道弃渣的违法行为。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要商请当地政府做好征地的协调工作,尽快完成电站征地,尽量恢复原批复的水土保持报告书渣场位置;如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变更渣场位置,建设单位要按照《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向水土保持方案原审批单位—四川省水利厅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建设单位要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平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积极与平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建设单位表示:一定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迅速落实、完善整改方案。平武县政府李副县长表示要尽快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早日帮助建设单位完成电站征地工作。
    检查组还对平武火溪河上的一库四级(阴平、木座、自一里、水牛家)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认为建设单位四川华能集团水土保持意识较强,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积极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对6月中旬市、县联合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基本做到了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步实施;但是部分挡渣墙砌体标号偏低,边坡稳定性差。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要做好火溪河流域梯级电站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提高部分挡渣墙砌体标号,进一步复核挡渣墙的边坡稳定性;按照相关规定,校核过洪断面并报平武县防汛部门审查;要对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自验,为明年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做好准备,争创水土保持“三同时”示范工程。建设单位表示一定按照检查组的要求和《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认真整改,做好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准备工作,保证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从这次对平武县境内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跟踪检查的情况来看,通过6月中旬市、县联合督查,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了《水土保持法》和相关规定的学习,增强了水土保持意识,改进了水土保持工作;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积极为建设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在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平武县水电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
 
绵阳市水务局水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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