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监督工程是青海省首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监督工程,该工程于9月19日在西宁通过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组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青海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
验收组在听取了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和贵南县、共和县等的工作汇报,审阅了有关工程档案和资料,进行了仔细认真的分析、质询、讨论后,实地查看了贵南县、共和县水土保持一条街、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等,最后认为青海省黄河源区预防保护工程已按批复的建设项目完成,工程投资控制合理,财务管理符合规范要求。通过项目实施,源区水土保持机构健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得到有序开展,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初步遏制,源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效益良好,具有很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一致同意青海省黄河源区预防保护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同时认为及时开展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二期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2001年,在水利部和黄河水利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青海省黄河源区预防保护工程正式启动。项目涉及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和黄南南州等四州十二县,面积10.44km2,总投资471.5万元,工程建设期为2001~2005年。5年来,工程紧紧围绕源区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强化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入手,全面开展了源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在四州十二县全部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机构,任命专(兼)职监督执法人员,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和管理办法;开展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设立大、中型标语牌62块、宣传碑133座、小型宣传牌122块,开展多种形式水土保持宣传活动140多次,印刷藏汉文5种刊物3万多册、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2万份,完成简报信息102期,广大干部和农牧民的水土保持意识明显提高,为黄河源区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项目的实施,使青海省黄河源区水土保持工作从无到有,填补了黄河源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空白,项目为源区生态建设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流域生态保护和区域生态规划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监督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