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龙岩坑口火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竣工验收会议现场
2007年10月9日,福建省龙岩坑口火电厂一期工程通过了水利部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是龙岩市继棉花滩水电站之后第二个通过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的开发建设项目。
福建省龙岩坑口火电厂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距离市区约25km。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135MW循环流化床锅炉发电机组。电厂一期工程实施了灰坝工程、截洪沟、排水沟、挡土墙、护坡、厂区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共完成土石方103.57万 m3,浆砌石5.02万m3,干砌石4.91万m3,混凝土1579.4m3,植物措施面积10.52hm2。
验收组查勘了电厂厂区、贮灰场、施工区、厂外道路及工程管线等区域的水土保持设施,一致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目标和任务;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优化设计,减少了山体开挖与扰动范围,较好地控制了水土流失;灰坝、截洪沟、排水沟、挡土墙、护坡、人工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在竣工验收会议上,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主体设计、监测、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一期工程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5.3%,扰动土地治理率97.2%,水土流失控制比0.56,拦渣率99.9%,植被恢复系数95.5%,林草植被覆盖率22.1%。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验收组一致同意龙岩坑口火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验收组查看贮灰场
厂区绿化
防洪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