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 不断加强淤地坝建设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厅党组和局党支部的统一安排下,水土保持局工程规划处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科室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学习十七大报告,我们认为报告有一个重大突破,那就是“建设生态文明”。党的十七大强调,在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们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我省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工作中的各个方面,积极践行水利部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新思路,努力实践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促进“建设生态文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开拓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张是一个历史性的思想飞跃,把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这对淤地坝建设这一“亮点工程”是一个更高的挑战。作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工作,应紧紧围绕新型农村建设与拦泥淤地相结合,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积极、主动、创新的工作理念努力工作,并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意识、学习意识、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提倡和发扬敬业爱岗,勇于奉献,敢于带头,真抓实干,尽职尽责,提高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观念。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树立“快乐工作、团结和谐”的理念,培养团队精神,提升整体和内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
    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十七大精神推动我省淤地坝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合理布设淤地坝位置,最大程度的解决农民交通、饮水、防洪、灌溉等问题。在淤地坝建设的前期工作中,要深入实地,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在满足建坝条件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满足群众要求。同时加强水土保持淤地坝建设宣传力度、调动群众建坝积极性,促进全省水土保持事业和谐发展,实现新农村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的双赢。
    三、建立健全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青海省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我们要依据水利部印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办法》和《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尽快完善制定出青海省淤地坝建设管理办法,为淤地坝建设进展顺利奠定坚实基础。
    刘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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