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青海省全面完成2007年治理任务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在水利部、黄委会、长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等上级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和水利厅的直接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水土保持法,按照水利部治水新思路,围绕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会议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持续、健康、稳步、快速地推进我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积极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生态环境,全力服从、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工作大局,全面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
    一、工程建设完成情况
    今年全省内共落实到各类水土保持项目资金8112.72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912万元,截止目前全省各行业完成水土保持治理面积683.8km2,占目标任务的101%,水保部门完成治理面积153.8km2,完成梯田113hm2,造林3179.96hm2,种草754.58hm2,封育11334.04hm2,完成淤地坝59座,完成小型水保工程74座。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局与项目区各县的领导班子,水务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通过县、乡两级政府成立的项目指挥部,建立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
    2、早布置、抓管理,今年为了使各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正规、水保局下达了有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的文件。在黄河生态项目计划未下达的情况下,为了不失时机,专门下文要求项目区抓紧春季造林种草工作使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
    3、分项统计,及时上报,为使上级业务部门及时准确掌握各项的进展情况要求各项目县按月将工程进度定期上报,由专人核查汇总上报上级部门。
    4、抓好各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各项县积极落实工程建设的“七项制度”,委托黄河工程监理公司对各项目工程进行监理,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青海省治理处沈戎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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