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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四荒”治理见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依靠社会力量开展“四荒”治理,水土保持部门积极促进各级政府把“四荒”地的治理开发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水土流失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投资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四荒”资源采取拍卖、承包、租赁及股份合作等形式,吸引有能力开发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投资开发建设“四荒”,扩大全社会治理水土流失的面积。全省各地多次召开四荒地出让现场会,积极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及时解决出让中的难题和开发治理中遇见的问题,建立了责、权、利相统一,治、管、用相结合的机制,群众观念发生了大的转变,初步形成了农民、工人、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面参与,个人、集体、国家一齐上,户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公司、专业队等多种治理形式并存的格局。使得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找到了施展才能的用武之地,出现了靠治理开发“四荒”脱贫致富的新典型。同时,吸引了一批以种草种树,治理生态环境为重点的农林企业相继投入到“四荒”资源的开发治理,“四荒”社会治理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参与拍卖户103家,承包户161家,租赁户10家,股份合作户17家,其中:大户171家、公司15家、城市职工10家、企事业单位98家,使得57.67万亩 “四荒”地得到了出让,社会投入资金7228万元,群众投劳上千万工日,对出让地中的33.91万亩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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