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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江县切实抓好农发水保项目建设“四合同”管理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南江县在2007年农发水保项目建设中,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有效整合、强化建管”的工作思路,在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的基础上,力抓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为建设优质、安全、清廉工程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抓施工合同管理。县水利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比选出了有水利水保建设资质、有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有技术力量、有资金实力、有工程建设业绩的“五有”施工队伍,通过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相关约定,对业主方和施工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和验收,合同价款与支付,竣工验收与结算等十个方面的内容结合我县农发水保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和完善。所订条款做到了合理合法、权责清楚、内容完备、有章可循,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抓监理合同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制作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县农发水保项目建设中得以大力推广。在充分总结去年监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之上,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今年的监理工作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特别提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及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资料的收集和编写等工作要予以加强,严格按监理合同办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作用。
  三抓安全生产合同管理。为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农发水保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县水利局作为业主方与施工单位单独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业主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工程建设和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同时进行,要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施工方及时排查和处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隐患;施工方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对部分特殊工种的上岗要求及安全操作流程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四抓廉政合同管理。农发水保项目工程作为一项惠泽于民的民心工程,高效清廉亦是民心所向,得民心所在。为此,县水利局与承包方专门签订了《廉政合同》,规定业主方必须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及时监督和举报有违廉政规定的行为。同时,对业主方以“七禁止”为约束,杜绝其在工程建设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对承包方以“五不准”为原则,坚决制止有碍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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