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要闻

青海省黄河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湟水河流域西宁(二期)项目区建设开局良好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青海省西宁(二期)项目区建设范围包括西宁市市区,大通县和湟中县,总面积439.74km2,共分为17个小流域(片)其中水土流失面积381.59 km2,占总面积的86.78%。项目建设目标新增水土保持措施面积210.14 km2,新建骨干坝5座,中型淤地坝6座,谷坊321座,沟头防护15000m。工程总投资449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92万元。
  项目区属黄土丘陵沟壑区第四副区,水土流失严重,农业生产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搞好该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对减轻该地区的水土流失,减少入黄泥沙,改善当地经济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维持黄河健康生命”都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下达了该项目区投资计划,共下达资金1584.07万元,计划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36.47km2,新建骨干坝2座,中型淤地坝2座等建设任务。
  计划下达后我省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的原则对工程建设质量及进度,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各县主管县长任组长的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严格落实“四制”,在质量管理上与项目负责人和施工人员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制,并按照相关建设管理规定编制了质量管理办法,同时按工程设计确定质量保证指标,并配合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为我省西宁(二期)项目区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工程规划处 李 冰

最近更新

微信 欢迎关注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