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专项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浙江省衢州市地处钱江源头,是全国第三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城市,近几年来,虽然衢州市的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但由于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独特的自然条件,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衢州市水利局紧紧抓住专项执法行动的良好契机,全力开展开发建设项目专项执法行动。在行动中,衢州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思路清楚,安排步骤紧密,行动紧扣部、省精神,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一、有组织、有计划,为落实好专项执法行动提供重要保障
衢州市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分别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把专项行动列入各县(市、区)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制定、印发了《衢州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展开,即: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上下联动、全面检查,限期整改、跟踪督察,抓出典型、重点处理,总结规范、长效管理。各县(市、区)水利局也根据辖区的实际特点,印发了专项行动方案。并把任务分解到每个月,落实到每个人,做到专项执法行动月月有重点、有亮点。在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串点成圆。
二、重宣传、强意识,营造专项执法行动声势
衢州市水利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是在局门口和人口密集区以及开发建设项目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标语;二是在《衢州日报》头版上刊登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情况;三是邀请衢州电视台与监督检查人员专门报导水利部重点工程黄衢南高速公路工程执行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先进经验;四是召开以在建开发建设项目业主和发改委、经委、规划、环保、国土、交通、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和西区等相关部门共60多人的全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座谈会,传达专项行动的主要精神,听取建设业主们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五是建立专项执法行动简报制度,及时通报各县(市、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推广先进经验,通报不良和落后的情况,形成压力,全面推动。
三、建制度、重管理,为落实好专项执法行动打好基础
充分发挥各级水土保持委员会的作用,积极争取人大、政府和政协的支持,目前,市人大已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市政府将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列入全市水利工作会议的主要议程,即将下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二是规范小水电开发、防洪堤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等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三是与国土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明确水土保持是采矿许可证核发、年审以及矿山闭坑验收的前置条件,并建立了矿产资源开发水土保持年审制度;四是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现场踏勘,严把水土保持和方案审查、审核和审批关,保障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质量。五是召开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现场会,推广监督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常山县的经验。通过观看现场,听取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推动专项执法行动。
四、抓重点、促全面,为落实好专项执法行动树威信
衢州市水利局设计了各种简单而明了的调查表,对2003年以来已经完建但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调查,摸清现状,建立档案。对市以下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采取以点带面、以重点带动一般、分类处理的方式,按项目性质,联合各有关部门检查、督办相结合,抓大不放小,既树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威信,也凸显了专项执法行动的认真和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