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召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督导会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掌握各地市执法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河南省水利厅于2008年1月8日在郑州召开了全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督导会议。各省辖市的水保科长、站长及扩权县巩义市水利局的负责同志共计3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单位就专项行动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做了汇报交流,省厅就下阶段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
一、自2007年11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以来各省辖市及县(市区)均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制定了行动方案,其中平顶山市所属各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有关局委参加的领导小组,有力促进了专项行动的开展;安阳、新乡还将专项行动与制度建设、机构建设相结合,力求建立水保执法长效机制;洛阳市为使所辖各县顺利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协调市减负办统一办理进入企业检查手续,保障了各县调查督查工作的进行;平顶山还将此次专项行动目的、意义、政策、要求印制成宣传单千余份,下发有关单位,扩大宣传和影响;南阳市已开始组织有关县(市、区)进入生产建设单位进行督查等。总体而言,各地在前一阶段的工作中领导重视、积极行动、措施有力,部分地市已初见成效,同时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行动迟缓的现象
二、针对前一段的工作,省厅就下一阶段专项行动提出以下要求:1将专项行动与监管制度建设相结的原则。各地要充分利用这次机遇,进一步加强水保执法体系建设。2最大监管范围与最大履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各地要在专项行动中将应编而未编方案的、具备验收条件而未验收的、该交规费而未交纳的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力争各地水保执法工作在现有基础上在上新台阶。3.突出重点与典型案例相结合原则。各地在督查中发现擅自向水库、河道、沟渠倾倒废土弃渣的、项目规模地点发生变更有未履行变更手续的、水保设施不达标且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施工管理混乱且水土流失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必须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即可采取曝光或处罚。4一案一策,分类处理原则。省厅根据项目类别、进度及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程度,将此次调查摸底情况归并成十类案情,并分别提到每一类案情的目标、重点、要求和处理对策,以各地在专项行动中保持相互统一。5全面调查、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每个项目所跨行政辖区的具体情况,要求各地不跨县的,先有县督查,在由方案审批机关督查;跨县的,先有市督查,在有省督查;跨市的,有省直接督查;方案涉及部批的,有省沟通协调等,做到各级职责明确,方式方法相统一。6坚持宣传引导在先,处理处罚在后的原则。要求各地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宣传,做到在宣传中督查,在督查中宣传,达到基本目标和要求,慎用处罚措施。会议还对调查摸底的表格填写要求做了详细的讲解和说明。
(河南水保总站 田颖超 赵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