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水土保持局荣获全国农林水利系统和谐事业单位称号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7年12月24日,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全国委员会召开了“全国农林水利系统和谐企事业单位”表彰大会,青海省水土保持局荣获“全国农林水利系统和谐事业单位”称号。
根据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单位的要求,我局坚持围绕水土保持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的发展观,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完善了以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了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坚持推动和保障建设现代水保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弘扬和培育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水保行业精神为载体,以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主线,以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原则,加强了干部职工形象工程教育,把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水利行业和水保事业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平安单位”、“文明单位”、“和谐单位”及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水保等放在了突出位置。并大力开展了“读好书,唱好歌,做好事”活动,建立了“职工之家”和“阅览室”,订购了大量的报刊杂志和专业知识书籍,为广大职工查阅资料、掌握信息提供了方便,为推进我局业务工作提供了有利的保证。由于我局在“开展创建全国农林水利系统和谐事业单位活动”以来,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单位与职工“协商共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和谐稳定关系,推进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此,被全国农林水利工会授于“全国农林水利系统和谐事业单位”,得到了表彰和奖励。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