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县2007年水保预防监督工作跃上新台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7年,赣县水保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水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新时期“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方针,认真贯彻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精神,进一步改善了执法环境,加大了执法力度,强化了队伍建设,健全了规章制度。在全体水保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和县水保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大力协助下,有效地遏制了全县人为水土流失的产生,保护了水土资源,维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我县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建章立制,为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赣县以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支持,出台有利于水土保持执法的专题文件。今年来,以县政府名义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监督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统一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明确了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批的严肃性,强化了水保监督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县水保局狠抓制度建设,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和赣县的实际制定了《监督股(监督大队)工作职责》、《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管理制度》、《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及查处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管理制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制度》、《水土保持方案年检制度》、《水土保持规费征收管理制度》、《赣县水土保持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八项制度,通过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强化了纪律,规范了程序,落实了责任,提高了工作成效,保证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水保执法提供良好的环境。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干预多。为了保证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水土流失的危害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开展业务培训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三是利用6月29日《水土保持法》宣传日和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县城繁华路段和重点圩镇设立“水土保持服务咨询台”开展服务咨询,接受群众举报,特别是结合当前全国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我局组织了宣传车,制作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专题录音,在县城和各主要乡镇巡回宣传10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书写宣传标语500多条,树立宣传碑牌300多处,发表市级以上信息和论文20余篇。通过上述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和防止水土流失的自觉性,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水保执法氛围。
三、强化培训、充实装备,努力造就一支过硬的监督执法队伍。
为了使水保监督执法工作能够与时俱进,突破僵局,创新工作思路,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突破口,为监督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保证。一是调整充实了监督执法人员,对不胜任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了部分年轻有文化、素质好、作风硬的同志到监督执法岗位;二是加大了对监督执法的投入,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挤出部分资金购置了电脑、档案柜、摄像机、GPS等办公设备和执法必备器材,配备了监督执法专用车辆,大大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执法成效;三是加强了业务培训,根据我局的实际,制定了每周五的定期学习制度,聘请了专职律师讲授《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课程。经常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不定期选派人员到外地学习借鉴监督执法工作经验,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局从事预防监督工作的人员均领取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为我局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人力保证。
四、严格巡查、加大力度,坚决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
为了及时掌握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情况,我局改变过去季节性巡查的一贯做法,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年循环巡查的方式,并广开信息渠道,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建设项目,责成业主限期补报,对未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进行处罚,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对典型案件和影响较大的案件,我局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为了增加执法的透明度,我局对本部门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举报电话等在办公场所进行了公示。为了对查处的案件定性准确、程序到位、打击有力,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助各类执法文书的制作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对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强制执行等执法案卷和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建立了专门档案。
一年来,我局共巡查85次,下达水土保持处理决定书63份,责令加高、加固水保工程设施48处,恢复植被13.8hm2,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8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通过巡查和一系列的执法活动,有力地打击了各类水保违法行为,扩大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影响力。
五、加强配合、共同把关,认真落实水保“三权一方案”。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是一项必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为了扩大社会的参与面,巩固执法成果,我局提请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通知》,《通知》着重强调,在本县范围内涉及环保部门办理环境评估,矿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发改委立项,建设部门办理许可证等有关审批手续时要认真负责,依法严格审查是否有水保部门批准的《水保方案》,否则不予以受理。为了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局主动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就《水土保持方案》前置审批有关事项进行沟通,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水土保持服务窗口,实行并联审批网络化管理。目前为止,很多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时都能互通信息,并主动为水保部门把关,特别是有些违反水土保持法的开发建设项目,安监部门能协助停供其火攻产品,供电部门能协助停电,自来水部门会协助停水。目前为止,部门配合已形成规范化、网络化。
2007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4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6份,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95%,审批率100%。规费征收达一百多万元,监管范围进一步扩大,实现了房地产领域《水土保持方案》零的突破,消除了监管的盲区和死角。
六、借机乘势、全面推进,深入开展我县“专项行动”工作。
为了充分利用好这次全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影响力,我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并取得了县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一是成立了以县政府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二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赣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三是召开了有人大、政协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会议,着重强调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各部门配合的严肃性;四是大造声势和舆论氛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规模、多形式的专项行动宣传工作;五是正在对所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摸底,对摸排出的问题将对照《行动方案》和法律法规处理,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曝光的曝光。
通过上述有效的工作,使我县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升温加热,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执法威信,为今后全面推进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2007年我局预防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一是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开发建设项目治理难度大,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二是部门配合存在不平衡的现象;三是由于《水土保持法》对执法程序的限定,影响了执法力度。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克服,为保护我县水土资源,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而继续努力。
(赣县水土保持局 林大平 韩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