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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效防治开发建设项目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根据水利部2007月9月22日发出的《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昭通市于2007年10月20日启动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制定了昭通市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并建立以昭通市水利局为主导、各县(区)水利(水务)局积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突出整治重点,合力打击水保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大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力度,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布署工作,指导开展全市的水保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主要采取了七条措施: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有关文件精神;二是认真按照进度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市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排查、登记;三是市、县(区)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核定水土保持违法违规事实,印发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水土保持整改要求;四是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五是对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设单位,发出通知,要求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六是依法征收水保两费;七是做到检查有深度,宣传有力度,扎扎实实开展水保专项执法工作。
  (云南省昭通市水利局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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