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格尔木300MW级燃气轮机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水利部验收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8年4月11日,水利部在青海省格尔木市主持召开了青海格尔木300MW级燃气轮机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委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青海省水利厅、青海省海西州水务局、格尔木市水务局及水土保持监督站,建设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火电建设分公司,以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代表共19人。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有关技术档案,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评估单位关于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和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说明。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青海格尔木300MW级燃气轮机电站建设不仅缓解了海西州电力不足,还改善了能源和电网结构,保证了青藏铁路对电力的需求,为加快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资源开发和格尔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指出作为世界上海拔最高、西北地区在建燃气项目单机容量最大,地处荒漠戈壁滩,年降雨量只有42mm的青海格尔木300MW级燃气轮机电站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一是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任务与目标,为我省荒漠戈壁滩开发建设项目执行水土保持法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二是项目在建设中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及时沟通,优化水土保持措施设计,达到了项目在开发建设中有效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总体合格,符合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为该类地区开发建设项目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了经验;三是工程运行期间落实管理维护责任、措施和人员,为项目运行期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安全运行提供了保障;四是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建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显著的水土保持功能。并一致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监督处(郭宏伟)供稿